300年前,交通工具的進展促進區域來往,國與國、邦與邦間交易漸趨頻繁,通用度量衡制度的需求開始出現。西元1790年,法國政府感覺度量衡制劃一的重要性,請法國科學院制定萬世不易之標準,此為公制創制之始。

 當時科學界有兩派主張:一派以每擺一秒鐘的鐘擺擺長為長度基本單位;另一派則主張以地球子午線之分數為長度基本單位。兩相比較之下,子午線的長度經久而不變,鐘擺長度卻會因所在位置而有差異。於是法國科學院的研究報告決定,以通過法國巴黎子午線的4萬分之一作為長度基本單位,稱為公尺(Metre)。這個「公尺」的單位長度和當時歐洲各國原有制度之標準長度單位較為相近,所以被認為不僅適用於法國,還容易推廣至世界各國。

 1795年法國政府頒布採用公制之命令,訂定臨時1公尺長度;1799年6月法國政府完成大地測量,確定1公尺標準長度,並依據新數值製造純鉑公尺、公斤原器各1具,作為全國的度量衡標準。

 1872年,使用公制的國家日增,法國政府召開會議,29個國家51位代表與會,會議中決議公尺、公斤原器的材料選擇9鉑1銥合金(當時熱漲冷縮係數最小的材料)。1889年法國度量衡公局製成鉑銥公尺31具,鉑銥公斤40具,選定1份作為國際原器,與會國家取1份副原器作為國家原器。當時日本也是與會國之一,取得1個公尺副原器回國後複製多個,其中1個送到臺灣總督府,作為臺灣地區的長度標準。政權轉移後公尺副原器由臺灣省度量衡檢驗所接管,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管理。
1961年公尺標準長度改變,公尺副原器也功成身退,標準檢驗局於2001年捐贈給本館,典藏在本館地下1樓開放式典藏庫展出,歡迎有興趣的觀眾來瞧瞧。

 本館開放日期,依照中央公告為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