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報名方式
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服務網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「我要應徵」,檢視並確認「我的簡歷」及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後(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),點選【應徵職務】,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。並以書面郵寄報名,於111年10月12日前(郵戳為憑)檢具相關證明文件,掛號寄至高雄市807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人事室郭小姐收,並於信封左下角註明『應徵秘書室技士職務』。並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immi4769@mail.nstm.gov.tw信箱。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:
(一)現職派令。
(二)歷次銓審函。
(三)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。
(四)考試及格證書。
(五)最高學歷證書。
(六)身分證影本。
(七)採購人員初級證照。
(八)英文能力成績證明資料。
(九)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(請務必至本館網站https://www.nstm.gov.tw/ →「參觀資訊」「單一窗口服務」→「書表下載」→「申請書表」下載填寫)。
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,將以資格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。
二、應徵者資格審查結果及甄選日期:
(一)將於本館網站「最新消息區」公告且應徵者亦可憑身分證字號至本館首頁→「單一窗口服務」→「申辦進度查詢」→「求才處理進度查詢」(https://www3.nstm.gov.tw/careers/query.asp)。
(二)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甄試。
三、甄選結果:於本館最新消息區公告錄取名單。
(一)本次甄選正取1名,並視甄選成績擇優備取1名,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。
(二)參加甄選人員條件如不符本館需求,本館得斟酌情況從缺之。
四、其他:
(一)繳交之各項證件,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,取消甄選資格;如經錄取,取消錄取資格。
(二)本案連絡人:郭小姐;電話:07-3800089#841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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