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本部111年「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─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專案」即日起開放第二次徵件,請協助周知並轉知所屬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拓展我國與拉丁美洲國家的雙向藝文交流,本部自106年起推動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補助,迄已協助臺灣團隊與墨西哥、阿根廷、巴西、秘魯、貝里斯及智利等十餘國展開對話與合作。
二、本專案刻辦理本(111)年度第二次徵件,本年3月16日前開放線上申請,歡迎國內立案民間團體、法人、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機構把握機會,踴躍提案。
三、補助要點、申請表件及詳細公告請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「獎補助條款」專區(http://grants.moc.gov.tw/)查詢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