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轉知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檢送「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考名單」,敬請協助踴躍邀請傳統表演藝術團體參與各項活動,以提供相關團體舞臺及表演機會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11年8月4日傳藝綜字第1112007132號函暨行政院111年5月18日召開之「行政院文化會報第6次會議」決議事項辦理。

 詳請參閱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