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9年「獎勵青年自組團隊參與志工行動計畫」,歡迎提案參加。

 說明:
一、依本部青年發展署109年1月2日臺教青署參第1082222850號函辦理。
 
二、計畫簡述如下:(詳如附件)
(一)提案內容:由申請提案之個人或團體或學校組織15歲至35歲之青年志工團隊(以下簡稱團隊),於評估服務需求及活動安全、整合資源,研提具可行性及學習性之服務方案,每個服務方案至少服務12小時。各團隊青年至少6人(含)以上,且每1位青年以參加2個團隊為限。

(二)申請與服務期間:即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受理申請,6至9月進行服務。

​(三)申請方式:於截止期限內至線上系統申請,系統預計於109年3月2日起開放受理,網址https://youthvolunteer.yda.gov.tw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