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為順利推動110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,惠請貴校(館所)於普查宣傳期間協助辦理普查訊息傳播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111年4月1日主普工字第1110400372號函(如附件1)辦理。
二、旨揭普查將自本(111)年6月展開實地訪查工作,並自5月18日起開放網路填報,為使各界了解普查之目的與用途,俾獲支持與配合,爰辦理旨揭訊息傳播工作。
三、普查宣傳期間為本年4月下旬起至7月間,相關訊息傳播物品,將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本年4月中旬前寄送至貴校(館所),敬請配合張貼;另請設置電子字幕(LED)跑馬燈之學校(館所),安排插播普查訊息傳播短語,或利用其他適當之電子、網路媒體等管道,廣為宣傳普查訊息。